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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试行) 本《大纲》包括相关基本知识、医学基本知识、中医学基本知识3部分。主要适用于省政府序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是否使用本《大纲》,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根据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需掌握中医学基本知识的要求,临床医师和中医(药)师岗位考试范围涵盖《大纲》全部内容(其中,第三部分内容占卷面分值的10%左右);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限《大纲》第一、二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相关基本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国体 2、政体 3、公民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三)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 2.病原携带者 3.疫点、疫区 4.菌种、毒种 5.医院感染 6.医源性感染 7.消毒 (二)法定传染病的种类和分类 (三)疫情报告时间和方式 (四)疫情控制 1.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措施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措施 (五)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三、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卫生技术人员 2.诊疗活动 3.医疗技术 4.技术规范 5.医疗美容 6.处方 7.病历 (二)医疗机构的管理 1.医疗机构执业的规定 2.医疗技术的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 3.处方权获得的规定 4.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三)相关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处方管理办法》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5.《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四、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医师 2.护士 3.执业地点 (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管理 1.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2.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 3.医师执业注册的条件 4.医师执业不予注册、注销注册的情形规定 5.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 (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1.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2.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四)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护士条例》 3.《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突发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分级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六、血液管理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1.血液制品 2.原料血浆 (二)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对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 (三)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七、母婴保健相关知识 (一)产前诊断的概念 (二)婚前保健服务的主要内容 (三)孕产期保健服务的主要内容 (四)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八、医疗事故处理相关知识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二)医疗事故的分级 (三)医疗事故的处置、鉴定和赔偿 (四)相关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九、中医药相关知识 (一)中医医疗机构的概念 (二)中医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三)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十、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 (一)基本药物的概念 (二)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 (三)相关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十一、侵权责任相关知识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的义务 (二)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规定 (三)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规定 (四)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十二、思想道德修养相关知识 (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公民道德的概念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社会公德 1.社会公德的概念 2.社会公德主要内容 (三)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的概念 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十三、职业能力与时事知识 通过对应考者的知识与基本技能、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的测试,考察应考者的应知应会能力、逻辑推理判断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数据判断与分析能力。    第二部分 医学基本知识    十四、人体解剖学知识 (一)概述 1.解剖学姿势和方位术语,人体的轴与面 2.人体的分部与器官系统 (二)运动系统 1.运动系统的组成 2.骨的分类、构造、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 3.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的组成 4.骨连接的分类,关节的基本构造和辅助结构,关节的运动,关节的分类 5.肌的构造、形态和分群 (三)内脏系统 1.内脏的组成,胸部的主要表面标志线和腹部的分区 2.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和生殖系统的组成 (四)脉管系统 1.心血管系统的组成,体循环和肺循环的概念 2.心的位置、外形和构造 3.动脉的特点 4.静脉的特点 5.淋巴系统的组成 (五)感觉器 1.感觉器的概念和分类 2.视器的组成和构造 3.耳的分部和构造 (六)神经系统 1.神经系统的分区和组成,反射弧的基本组成 2.灰质、白质、皮质、髓质、神经核、神经节、神经束和网状结构的概念 3.中枢神经系统与周围神经系统的区别 4.内脏神经与躯体神经的区别 (七)内分泌系统 1.内分泌腺的概念 2.垂体、甲状腺、肾上腺的形态和位置 十五、组织学知识 (一)细胞的基本结构和功能 1.细胞膜的结构和功能 2.细胞质的结构和功能 3.细胞核的结构和功能 (二)上皮组织 1.上皮组织的分类 2.上皮组织的结构特征 3.上皮组织的分布和功能 (三)结缔组织 1.结缔组织的分类 2.结缔组织的结构特征 3.结缔组织的分布和功能 (四)血液 1.血液的组成 2.血细胞的分类、形态、结构和功能 (五)软骨和骨 1.软骨的结构和功能 2.骨组织的结构和功能 (六)肌组织 1.肌组织的分类 2.各类肌组织的结构和功能 (七)神经组织 1.神经组织的组成、结构特征和功能 2.神经元的形态、结构和功能 3.化学性突触的结构和功能 (八)循环系统 1.心脏的传导系统 2.血管壁的一般结构和功能 3.各类血管的结构特征和功能 (九)皮肤 1.皮肤的分层 2.皮肤的结构 (十)免疫系统 1.免疫系统的组成和分布 2.主要免疫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十一)内分泌系统 1.内分泌腺的结构特征和功能意义 2.甲状腺、肾上腺和脑垂体的结构和功能 (十二)消化管 1.胃的结构和功能 2.小肠的结构和功能 3.胰腺的结构和功能 4.肝的结构和功能 (十三)呼吸系统 1.呼吸道的结构和功能 2.肺泡的结构和功能 3.气血屏障的组成 (十四)泌尿系统 1.肾的结构和分部 2.肾实质的组成 (十五)生殖系统 1.睾丸的一般结构,睾丸各类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2.卵巢的周期性和年龄变化 十六、生理学知识 (一)生理学概述 1.机体的内环境与稳态的概念 2.生理功能的调节方式 3.体内的反馈控制系统 (二)细胞的基本功能 1.细胞膜的跨膜物质转运功能 2.细胞膜的跨膜信号转导功能 3.细胞的生物电活动 (三)血液的功能 1.血液的基本组成和理化特性 2.生理性止血的基本过程 3.血型的概念和分型依据,输血原则 (四)血液循环 1.心脏的泵血原理 2.动脉血压的概念、形成原理和影响因素 3.组织液的生成和回流的原理 4.静脉血压与静脉回流 (五)呼吸 1.呼吸和呼吸各环节的概念 2.肺通气的原理 3.肺换气和组织换气的原理 4.气体运输的形式 (六)消化和吸收 1.消化和吸收的概念 2.各种消化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 3.各段消化道运动的形式和作用 4.营养物质吸收的主要部位 (七)能量代谢与体温 1.能量代谢和基础代谢的概念 2.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 3.体温的概念和生理变动 (八)肾的尿生成功能 1.尿生成的基本过程 2.影响尿生成的因素 (九)感觉器官的功能 1.感受器的一般生理特性 2.眼的折光功能和感光功能 3.外耳和中耳的传音功能,内耳的感音功能 (十)神经系统的功能 1.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点 2.化学性突触传递的过程 3.特异性投射系统与非特异性投射系统的功能 4.脊髓、脑干和大脑皮层对躯体运动的调节 (十一)内分泌 1.激素的概念 2.激素作用的一般特征 3.下丘脑-腺垂体-靶腺轴的功能 十七、生物化学知识 (一)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 1.蛋白质的分子组成 2.蛋白质的分子结构 3.蛋白质的理化性质 (二)核酸的结构与功能 1.核酸的分类、化学组成和结构 2.核酸的生物学功能 (三)酶 1.酶的分子结构 2.酶促反应的特点 3.酶活性的调节 (四)糖代谢 1.糖的无氧氧化和有氧氧化 2.糖原的合成与分解的基本过程 3.糖异生的概念和意义 4.血糖的相对恒定及其调节 (五)脂类代谢 1.甘油三酯、磷脂、胆固醇的代谢 2.血浆脂蛋白代谢 十八、病理生理学知识 (一)疾病概述 1.健康和疾病的概念 2.疾病发生的原因、条件、基本规律、基本机制和转归 (二)水和电解质代谢紊乱 1.脱水的概念和类型 2.水肿的概念和分类 3.低钾、高钾血症的概念和对机体的影响 (三)酸碱平衡和酸碱平衡紊乱 1.反映血液酸碱平衡的常用指标 2.代谢性酸中毒的概念、原因和对机体的影响 3.呼吸性酸中毒的概念、原因和对机体的影响 4.代谢性碱中毒的概念、原因和对机体的影响 5.呼吸性碱中毒的概念、原因和对机体的影响 (四)缺氧 1.缺氧的概念和分类 2.常用的血氧指标 (五)发热 1.发热的概念 2.发热激活物的概念和种类 3.内生致热原的概念和种类 (六)应激 1.应激的概念 2.应激原的概念和分类 3.应激的全身性反应 4.细胞应激反应 (七)疼痛 1.疼痛的概念 2.疼痛的效应 3.疼痛的分类 4.疼痛的生物学意义 (八)休克 1.休克的概念 2.休克的病因 3.休克的分类 十九、医学微生物学知识 (一)细菌学 1.细菌的分类、大小、形态和结构 2.细菌的致病性、毒力和侵袭力 3.常用灭菌方法 (二)病毒学 1.病毒的大小、形态、结构和化学组成 2.干扰素的定义、分类和作用 (三)真菌学 1.真菌的形态和结构 2.真菌的致病性和免疫性 二十、人体寄生虫学知识 (一)寄生虫的分类、宿主、生活史和致病作用 1.寄生虫的分类 2.寄生虫的宿主 3.寄生虫的生活史 4.寄生虫的致病作用 (二)寄生虫病的流行与防治 1.寄生虫病流行的环节 2.影响寄生虫病流行的因素 3.寄生虫病流行的特点 4.寄生虫病的防治原则 二十一、医学免疫学知识 (一)免疫细胞 1.免疫细胞的概念和种类 2.T细胞和B细胞的表面标记和功能 (二)免疫球蛋白 1.抗体与免疫球蛋白的概念和区别 2.免疫球蛋白的结构、功能区和水解片段 (三)补体系统 1.补体的概念、特点、组成和生物学作用 2.补体系统的激活过程 (四)细胞因子 1.细胞因子的概念和分类 2.细胞因子的作用方式和特点 二十二、药理学知识 (一)药物效应动力学 1.药物的基本作用 2.药物剂量与效应的关系 3.药物作用的机制 (二)药物代谢动力学 1.药物的跨膜转运 2.药物的体内过程 3.药代动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参数 (三)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 1.影响药物效应的药物方面的因素 2.影响药物效应的机体方面的因素 二十三、病理学知识 (一)细胞和组织的适应与损伤 1.细胞和组织的适应、损伤、萎缩、肥大、增生和化生的概念 2.细胞和组织损伤的形态学变化 3.坏死的概念、类型、形态学变化和结局 (二)损伤的修复 1.再生与修复的概念 2.肉芽组织的概念、形态特点、功能和结局 3.创伤愈合的基本过程 (三)局部血液循环障碍 1.充血、血栓形成、栓塞和梗死的概念 2.充血、血栓形成、栓塞和梗死的原因、基本病理过程、病理改变和结局 (四)炎症 1.炎症的概念、基本病变、过程和结局 2.炎症的常见类型 3.炎症的局部表现和全身反应 (五)肿瘤 1.肿瘤的概念 2.肿瘤的一般形态和结构 3.肿瘤的生长与扩散 4.肿瘤对机体的影响 二十四、医学心理学知识 (一)概述 1.医学心理学的定义、范围、性质和目的 2.医学模式的转变 (二)心理评估 1.心理评估的概念和作用 2.心理评估的方法 3.心理评估的一般过程 (三)心理应激与心身疾病 1.应激与心理应激的概念 2.应激源(生活事件)的分类 3.应激的反应 4.心身疾病 (四)健康行为 1.健康行为的概念 2.影响健康行为的因素 3.改变损害健康行为 4.促进健康行为的医疗政策与社会健康计划 (五)病人心理 1.病人与病人角色 2.病人心理 (六)医患关系 1.医生的角色与心理 2.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二十五、医学伦理学知识 (一)医学道德 1.医学道德的内涵 2.医学道德的特点 3.医学道德的作用 (二)医学伦理学 1.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2.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规范 二十六、循证医学知识 (一)概述 1.循证医学的定义 2.循证医学的基本原则 3.循证医学的特点 (二)循证医学实践的基本条件、步骤和方法 1.基本条件 2.基本步骤 3.基本方法 (三)循证医学证据的分类、分级和推荐 1.循证医学证据的分类 2.循证医学证据的分级 3.循证医学证据的推荐 (四)循证医学证据的来源与检索 1.循证医学证据的来源 2.循证医学证据的检索    第三部分 中医学基本知识     二十七、中医基础理论知识 (一)中医学的哲学基础 1.精气学说 2.阴阳学说 3.五行学说 4.中医学思维方法的特点 (二)精气血津液神 1.精 2.气 3.血 4.津液 5.神 6.精气血津液神之间的关系 (三)藏象 1.藏象学说概述 2.五脏 3.六腑 4.奇恒之腑 5.脏腑之间的关系 (四)经络 1.经络的基本概念 2.经络系统的组成 3.十二经脉的名称 4.十二经脉的走向交接规律 5.十二经脉的分布规律 6.十二经脉的表里关系 (五)病因 1.六淫的概念及共同致病特点 2.六淫各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 3.疬气的基本概念 4.疬气的致病特点 5.影响疬气产生的因素 6.七情的基本概念 7.七情与内脏精气的关系 8.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 9.饮食失宜 10.饮食不节 11.饮食不洁 12.饮食偏嗜 13.过劳 14.过逸 15.痰饮 16.瘀血 17.结石 18.外伤 19.诸虫 20.药邪 21.医过 22.先天因素 (六)病机 1.邪正盛衰 2.阴阳失调 3.精气血的失常 4.津液代谢失常 5.内生“五邪” 6.疾病传变的形式 7.影响疾病传变的因素 (七)防治原则 1.未病先防 2.既病防变 3.正治与反治 4.治标与治本 5.扶正与祛邪 6.调整阴阳 7.调理精气血津液 8.三因制宜 二十八、中医诊断学知识 (一)问诊 1.问诊的意义和方法 2.问诊的内容 (二)望诊 1.全身望诊 2.局部望诊 3.望排出物 4.望小儿指纹 (三)舌诊 1.舌诊概述 2.望舌质 3.望舌苔 4.舌象分析与舌诊意义 (四)闻诊 1.听声音 2.嗅气味 (五)脉诊 1.脉诊概述 2.正常脉象 3.病理脉象 4.脉诊的临床运用及意义 (六)按诊 1.按诊的方法和意义 2.按诊的内容 (七)八纲辨证 1.八纲基本证候 2.八纲证候间的关系 3.八纲辨证的意义 (八)病性辨证 1.辨六淫证候 2.辨阴阳虚损证候 3.辨气血证候 4.辨津液证候 5.辨情志证候 (九)脏腑辨证 1.辨心病证候 2.辨肺病证候 3.辨脾病证候 4.辨肝病证候 5.辨肾病证候 6.辨腑病证候 7.辨脏腑兼病证候 (十)其他辨证方法概要 1.六经辨证概要 2.卫气营血辨证概要 3.三焦辨证概要 4.经络辨证概要 二十九、方药学知识 (一)药性理论 1.四气 2.五味 3.升降浮沉 4.归经 5.毒性 (二)中药的配伍和使用 1.中药配伍原则 2.中药配伍的禁忌 3.中药的用药禁忌 4.中药的剂量与用法 (三)方剂与治法 1.治法概述 2.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3.常用治法 (四)方剂的组成变化与剂型服法 1.方剂的配伍目的 2.方剂组成的基本结构 3.方剂的变化形式 4.方剂的剂型 5.方剂的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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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中医药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高质量供给不够、人才总量不足、创新体系不完善、发展特色不突出等问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此,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  (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选拔培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主要内容。加强“双一流”建设对中医药院校和学科的支持。布局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进高职中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长期坚持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一)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工程院、中科院、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 (二)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加快推进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中药注册申请技术指导水平和注册服务能力,强化部门横向联动,建立科技、医疗、中医药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以中医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统筹内外部技术评估力量,探索授予第三方中医药研究平台专业资质、承担国家级中医药技术评估工作。增加第三方中药新药注册检验机构数量。(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五)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尊重中药研发规律,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要求。优化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等,研究依法依规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数据科学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中药真实世界研究证据体系。优化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注册审批。完善中药新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技术研究指导原则体系。(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二、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 (六)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各级政府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多方增加社会投入。鼓励有条件、有实力、有意愿的地方先行一步,灵活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加强融资渠道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 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 (九)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十)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技术方法和相关现代医学技术培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十一)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科室建设,逐步增加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内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研究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用10—15年时间,培养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十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开展试点示范,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五、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 (十三)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用5—10年时间,评选表彰300名左右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培育500名左右岐黄学者、300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10万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强化地方、机构培养责任,建立人才培养经费的中央、地方、机构分担机制。开展中医药卓越师资培养,重点加强中医基础、经典、临床师资培训。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鉴定类高水平学科。开展基层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局)共建一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打造中医临床能力强、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功能布局优化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推动省域、市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打造一批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有序推动中医重点领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围绕中医理论、中药资源、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服务于中医药技术装备发展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聚焦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等建设10—20个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一批服务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医药科研支撑平台。(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科院负责)。 (十六)实施名医堂工程。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建立一批名医堂执业平台。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等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的,实行创业扶持、品牌保护、自主执业、自主运营、自主培养、自负盈亏综合政策,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精品中医机构。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七)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依托高水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中医医院以及中药创新企业,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优秀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应用。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药临床效果搜集和客观评价。(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十八)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促进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和技术创新,建设第三方检测平台。(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十九)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改革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加快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发展政策举措、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3—5个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负责)。 (二十)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制定“十四五”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一批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为来华接受中医药服务人员提供签证便利。协调制定国际传统医药标准和监管规则,支持国际传统医药科技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六、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 (二十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二十二)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甲乙分类。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建立保险公司与中医药机构的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医药服务和费用监管。(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二十三)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放宽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限制,允许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自主设立国际医疗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银保监会、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七、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四)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领域专利审查质量,推进中药技术国际专利申请。完善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强化适宜性保密,提升保密内容商业价值,加强国际保护。在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下,做好道地药材标志保护和运用。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 (二十五)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国家中医药科技研发工作,加强中医药科研方法学、疗效评价、伦理审查等研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中医药科技专项,由中医药管理部门统筹实施。加强中医药科技活动规律研究,推进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二十六)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增设中医药专项。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国家中医药博物馆。支持改善一批中医药院校、科研机构的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提高利用能力。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持续开展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文物局负责)。 (二十七)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加强中药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中药审评和监管现代化水平。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 (二十八)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西医结合,全面落实中医药参与健康中国行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中医药标准制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应急救治、文化宣传等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有关地方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支持本地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时间:2021-02-10 08:45 浏览:12333